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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,吉安市,峡江县 明嘉靖五年(1526年)四月,析新淦扬名、断金、玉笥3乡和善政、太平、上安国乡各一部分共24都置峡江县,属临江府。新中国建国后属吉安地区。2000年5月11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吉安地区,成立地级吉安市,峡江县属吉安市。峡江县有赣粤高速公路、105国道、京九铁路、赣江水道4条水陆交通大动脉纵横县境南北。2019年3月,峡江县入选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。2020年7月29日,入选2019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名单。